煞車雖然只是小小的一個動作
但卻因您的停讓 讓路口更安全
請駕駛人行經路口應遵守路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察看四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先行)觀念,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 。
除了駕駛朋友要注意
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規則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你都做到了嗎❓
礁溪分局關心您
相片來源:168交通安全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