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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即將上路

日期:111-11-01    資料來源:四組聯絡人:任銑光    聯絡資訊:asrser@mail.e-land.gov.tw

  今(111)年上旬「微型電動二輪車」通過修法,即將領牌納管囉!新法施行後微型電動二輪車申領牌照原則區分為:新車領牌與新法施行前已使用中車輛請領等2類。但不論何者,領用牌照時皆須繳驗證件為: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進口車輛之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統一發票)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強制險等。

  礁溪分局提醒您,依新修正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用牌照行駛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於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違反者最高可裁罰新臺幣3,600元!另外,其車輛所有人亦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將不予登記、換照、發照。

  此外,依新修正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或宜蘭監理站03-9658461 #120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

#已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

#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駕駛年齡滿14歲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提醒您!

上版日期:1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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