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分局大福派出所警員黃名鴻,日前8時9分受理閻姓民眾報稱:渠於壯圍鄉壯濱路6段住家後方菜園裡,拾得1支智慧型手機,黃員隨即依拾得物規定受理。
案經黃員察看該手機,發現5月20日有多通未接來電顯示均相同電話號碼,研判可能遺失者急著找尋而撥打,於是回撥該電話,發現係宜蘭市東港路某餐廳員工協助遺失手機男子撥打其電話找尋,卻未登記該男子姓名及連絡方式,惟黃員鍥而不捨連繫該餐廳所轄派出所,恰巧當日有1名葉姓男子前來詢問「有無拾獲手機」?並留下連繫電話,最後連繫上葉姓失主前來派出所,告知是日於壯圍鄉壯濱路6段找朋友後,前往宜蘭市東港路用餐時,發現手機遺失不見,經與警方確認該手機序號,確定係所遺失無誤後,依規定發還手機,當事人對於警方戮力不懈找尋失主,以最短時間將手機物歸原主,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