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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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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警員 孔祥丞       資料來源:四組       

強化計程車駕駛人管理工作(安程計畫)【宣導安全乘車觀念-乘車守則】:

1.搭車時先看察車內右前方前座椅後方指定插座有無置放執業證記證及副證(無者,避免搭乘),及登記證上相片是否與駕駛人相符,並牢記車號、車行名稱、品牌及駕駛人姓名。
2.計程車後窗玻璃,未依規定標識車號、或車窗玻璃黏貼不透明反光紙,無法直接觀視車內環境者,避免搭乘。
3.司機態度凶惡、儀容不整者,避免搭乘。
4.老弱婦孺搭車時,應注意本身安全維護。
5.錢財不可露白。
6.遇有被害人,立即打110或就近向警察單位報案。
7.宣導計程車安全管理系統(如衛星定位、緊急求救裝等)。
8.增進防劫、防盜、防暴力之常識及應變措施。
9.遇有被害應牢記嫌疑犯年貌、衣著、特徵及逃逸方向,並保持跡證完整,即時向就近警察單位報案。
內政部警政署為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人與乘客乘車之安全及權益,實施計程車駕駛人「新式執業登記證」及「一車二證」新制,並嚴格取締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使用新式執業登記證的違規行為,以達到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的目的。
換發的「新式執業登記證」具有高防偽功能,可有效防止偽(變)造及冒用情形;「一車二證」是除了儀表板上的「主證」外,在右前方椅背增加「副證」設計,使乘客在上車時,即可清楚辨識駕駛人,增加乘客乘車的安全感;也藉由這樣的設計,讓駕駛人自我提升服務品質,使民眾可以得到更好的乘車服務。
計程車為大眾運輸工具,每日有超過二百萬人次搭乘,執業登記證為民眾辨識合格駕駛人的主要方式,警察機關嚴格執法除了保障乘客安全外,也同時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人的工作權益,因此除了專案執法外,也將透過安程專案持續執法,以達到嚴正執法的效益。同時提醒民眾如果發現計程車的執業登記證不易辨識時,請勿搭乘,並請記下車號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以共同維護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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